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重要提醒!

来源: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  时间:2023-06-01 21:18:49

高考考生注意!今天,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16条温馨提醒!

亲爱的考生:


(相关资料图)

风吹莲叶,时盛岁新。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—9日举行,我们也将携手共赴这场初夏之约。在这里,特为大家送上一份顺利赴考的温馨提醒:

1.考生须于6月3日—6日按规定签领本人准考证。准考证领取后请妥善保管,正反面除本人签名外均不得涂改或书写。请勿将准考证拍照发在微信朋友圈、QQ群、抖音等网络平台上,以防个人信息泄露,同时要谨防网络、电信诈骗。

2.6月6日前,请考生根据考区考点安排,错峰、有序熟悉考场,接受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,并参加外语听力试听。

3.高考期间,我省多地可能有降雨,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出门带好雨具,提前前往考点,预防雷电、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影响赴考。同时,建议考生穿较为宽松的衣服并多带一件备用。

4.请考生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健康监测,非必要不外出、不聚集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建议全程佩戴口罩。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特殊症状,要及时就医,主动向就读学校或考点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备,并服从考点统一安排。

5.考生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《居民身份证》丢失的,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。

6.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,严禁携带手机、手表、电子手环、无线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。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、有序,建议考生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、鞋子等。

7.开考前50分钟,考生可以进入考点。开考前30分钟,考生可以进入考场。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(6月8日下午外语科目14:45以后,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)。

8.考生入场时,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。除2B铅笔、0.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,其他任何物品(如手机、手表、电子手环、无线耳机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)一律不得带入考场。

9.考生若佩戴口罩,进入考场前须将自备口罩放在考场外“非考试物品暂放处”,不得带入考场。入场后确有需要的,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,由考场提供。

10.考生入场后,对号入座,并将《准考证》和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放在“准考证号签”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。入座后,须在《考生签到表》上签字。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,准确、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,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。

11.遇试卷、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、重印、漏印或缺页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,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;开考后再行报告、更换的,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听力考试期间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。

12.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。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(外语科目除外)。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,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。凡因答题卡上漏填(涂)、错填(涂)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13.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得喧哗,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,不得传递文具、物品等,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、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。

14.考试期间,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报告监考员或其他考试工作人员。

15.在考试结束前,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,将自己的答题卡、试卷、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,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,静坐在座位上等候。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。考生离场后,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,有序离开考点。

16.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,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,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,诚信应考,切莫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,以免贻误终身。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作弊行为的,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犯罪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福建省教育考试院

2023年6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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